客戶需準備
- 有效商業登記證及相應行業牌照/登記
- 進口商、出口商、供應商及收貨人資料
- 每批貨物品名、數量、規格、批次及運輸資料
- 原產地、衛生、檢驗、註冊或產品證明文件
- 發票、裝箱單、提單/運單及合同
- 電子申請系統賬戶及授權文件
- 主管機關要求的產品或批次補充資料
服務完成後交付
- 次進口/出口許可證或准許文件(獲批時)
- 電子申請及繳費回執
- 補件/檢驗/衛生證明審核記錄
- 貨物批次、數量及有效期說明
服務說明
本服務用於辦理香港藥劑製品及藥物進出口證申請。實際適用條件、辦理口徑和主管機關要求,將在受理前由顧問結合申請情況確認。
預計辦理時效
次貨物個案申請;資料齊全後通常約2—7個工作日,具體以PLAMMS及衛生署審批為準。
價格以服務卡為準;涉及政府審批、官方審查的事項,結果以官方為準,不承諾審批結果。
